余建发〔2012〕10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外地进姚建筑业、园林绿化
施工和监理企业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外地进姚建筑业、园林绿化施工和监理企业: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甬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8〕4号)、《关于批转市建管处关于宁波市区建筑业企业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8〕12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2〕2号)和《关于印发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姚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建发〔2009〕123号)、《关于印发市外监理企业考核办法的通知》(余建发〔201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1年度外地进姚建筑业、园林绿化施工和监理企业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外地进姚备案的建筑业、园林绿化施工和监理企业(单项备案企业除外)。
二、考核时间
2011年2月6日——2月底。
三、考核内容
参照《宁波市区建筑业企业考核试行办法》、《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甬施工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姚施工备案管理办法》、《市外监理企业进姚备案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考核企业质量安全、民工工资、市场行为、驻姚办公场所、驻姚机构管理人员、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等。
外地进姚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年检申请报告(总公司盖章)。
2、企业在姚承接的一个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核实原件。
(1)外地进姚施工企业提供经招投标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交易成交单(造价3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不予认可),以分包工程作为业绩的,提供经市住建局备案的施工分包合同;以2011年续建工程作为业绩的,企业须提供经市住建局备案的施工合同(合同竣工日期在2011年7月1日之前的不予认可)。
(2)外地进姚监理企业提供2011年度经市住建局备案的监理合同。
四、考核要求
(一)外地进姚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未报送基础信用信息和考核材料的;
2、被我局处以行政处罚的;
3、被我局处以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的;
4、2011年度在我市无工程业绩的(对2011年7月1日后备案企业不作要求);
5、存在余建发〔2009〕123号文件第十三条、余建发〔2011〕98号第五条所列行为的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各外地进姚建筑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应于2012年2月20日前向我局建设管理科502室递交年度考核资料,联系电话62702316。
二0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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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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